作者在掌握国内外“体”“貌”研究前沿理论和研究经验的基础上,系统地对桂东南粤语和壮语的“体”“貌”进行描述和比较研究,语料丰富翔实,并有一些新的认识。如第二、三、四章分别对桂东南粤语和壮语“完整体”“非完整体”“貌”进行比较研究,认为桂东南粤语和壮语的“体”标记有很多是从实义动词虚化而来的,但语法化程度不高,很多标记还保留原来的词汇意义。桂东南粤语和壮语的“貌”都以结构形态来表达,即采用一定的构式来表达。桂东南粤语和壮语有些“体”“貌”标记是各自语言独立发展的结果,但不少“体”“貌”标记是语言接触导致的区域现象,平行的多功能模式是语法复制的产物,体现的是一种典型的语法化区域。又如第五章,提出桂东南粤语和壮语的“体”“貌”范畴都比较突显,但“貌”范畴比“体”范畴还要基本、要突显、要发达。同时还认为,壮语的“貌”特征比桂东南粤语的“貌”特征要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