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3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联合发布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应急管理部关于做好移交承接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通知》建科函〔2019〕52号,消防救援机构向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移交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工作。《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于2020年1月19日第15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以51号部令发布,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2020年6月16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又印发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细则》和《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文书式样》的通知。本书的内容涵盖51号部令、建科规〔2020〕5号文、工作细则和文书样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