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最高人民法院新公布的与民法典相关的司法解释。 第一件是《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增加声音保护、个人信息保护、申请人格权侵害禁令、居住权、保理合同等案由。 第二件是关于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的司法解释。在适用民法典时间效力上着重解决民法典与合同法、物权法等九部法律的新旧衔接适用问题,依法严格明确了溯及适用这一例外情形的适用条件,统一裁判尺度,确保民法典正确实施。 第三件是关于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在清理废止以往与担保有关的9件司法解释的基础上,为切实规范担保交易秩序,减轻融资成本,促进资金融通,扩大增信手段,保障债权实现,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新制定了关于适用民法典担保制度的司法解释。 另外五件分别涉及物权、婚姻家庭、继承、建筑工程合同、劳动争议等方面。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家庭文明建设,树立优良家风,在废止原7件有关司法解释基础上,分别制定了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和适用民法典继承编等2件司法解释。其中,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依照民法典的规定对亲子关系确认和否认之诉作了相应完善。 为强化民生司法保障、维护和谐劳动关系、维护建筑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在废止原7件有关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分别制定了劳动争议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2件司法解释。 物权编司法解释,相应增加了民法典物权编规定的“居住权”等新型用益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