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党组织选举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党内民主建设的重要途径。要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发挥党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发扬党内民主,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扩大和完善有序有效参与,尊重和保障党员、代表的民主权利,积极创造有利于选举人真实表达意愿的环境和条件,确保党员和代表在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与贯彻执行党的主张有机统一的前提下充分行使民主权利。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参加地方党组织选举,在严肃的党内政治生活中经受政治历练和党性锤炼,不断增强党的意识、政治意识、规矩意识。 抓好地方党组织选举,是各级党委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方面。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条例》实施的组织领导。要抓好宣传解读和学习培训,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条例》,增强贯彻落实《条例》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学习,带头研究,带头执行。要加强督促指导和监督问责,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和工作要求落实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