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选“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之星”丛书的作家,必须是年龄在50岁以下的、在少数民族文学界和全国文学界广有影响的少数民族作家。不管是否出版过文学书籍,只要其作品经过本人申请申报、各团体会员单位推荐报送、专家评审论证和中国作协书记处审批而入选的,中国作协将在出版前为其召开改稿会,请专家为其作品望闻问切,以修改作品存在的不足,减少作品出版后无法弥补的遗憾。待其作品修改好后,由中国作协统一安排出版,并进行广泛的宣传推广。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每一个民族都沐浴着党的民族政策的光辉、感受着党的民族政策的温暖,都在党的民族政策关怀下,蓬勃发展,欣欣向荣。在这个伟大的新时代,我们正创造着中华民族的新辉煌。每一个民族的发展与巨变,每一个民族的气象与品质,都给我们提供了生生不息的创作源泉。我们每一个民族作家,都应该以一种民族自豪感,去拥抱我们的民族;以一种民族责任感,为我们的民族奉献。用崇高的文学理想,去书写民族的幸福与荣光、讴歌民族的伟大与高尚;以文学的民族情怀,去观照民族的人心与人生、传递民族的精神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