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敏,(1899~1935)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军事家,江西省弋阳县人。1922年加入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192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参与创建江西的中共党、团组织,曾任江西省农民协会秘书长、主席,领导农民运动。1928年1月,参与领导弋横起义,创建赣东北苏区,领导组建中国工农红军第十军。先后任赣东北省、闽浙赣省苏维埃政府主席,红十军、红十一军政治委员,中共闽浙赣省委书记,闽浙赣军区司令员等职。曾当选为中共第六届中央委员,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主席团委员,并获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授予的红旗章。1934年11月,奉命率领抗日先遣队北上,途中遭国民党军重兵围困,在突围时,因叛徒出卖,于1935年1月被捕,囚于南昌国民党驻赣绥靖公署军法处看守所。在狱中,面对敌人的严刑和诱降,他正气凛然、坚贞不屈,写下了《清贫》《可爱的中国》等文章。 1935年8月6日在江西南昌下沙窝英勇就义,时年35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