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从布莱恩·阿瑟的自我强化机制出发,通过对江苏省睢宁县和湖北省赤壁市(县级市)两个案例的研究,试图回答两个问题:第一,在一些先行者偶然的选择之后,为何有的县市能够形成自我强化和电商集聚现象,而有的县市却未能形成自我强化和电商集群?在偶然因素被触发之后,影响和推动未来发展的稳定性因素是什么,哪些主体和机制在发挥作用?第二,互联网环境下电商集群的形成机制和传统产业集群的形成机制存在哪些差异?布莱恩·阿瑟指出了自我强化机制在产业集群形成中的作用,并提出促进自我强化机制的四个效应,即规模效应、学习效应、协作效应和适应性预期。本文围绕这四个效应发展新的分析框架,应用于电商县市案例分析。本文特别关注了互联网情景下自我强化机制的特征。比如在规模效应中对互联网平台的讨论、在学习效应中对平台规则学习的讨论、在协作效应中对基于互联网的跨地域服务商的讨论以及在适应性预期中对围绕网络典型和电商模式产生的预期的讨论。上述特征构成了互联网环境下自我强化机制与传统产业集聚机制的差异。正是由于存在上述差异,对于各个县市而言,如何在发展实体产业的基础上,有效接入全国性平台,强化对平台规则的学习,与成熟的互联网服务商协作,并且在本地引导形成对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的预期,是决定一个地区能否成功实现“互联网+本地产业”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