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发审委员审核行为及其影响研究》主要针对发审委制度中看似简单但却很关键的发审委员任期安排展开分析和研究,研究其对发审委员发审行为的影响。该书选取2006~2012年由发审委审核的拟IPO公司为样本,依循“陪审团”式决策的理论模型,研究发现,发审委员的任期确实对其发行审核标准产生影响,令发审标准存在波动。具体包括三部分内容。(1)发审委员的委员身份为其提供了寻租的机会,故而发审委员存有降低审核标准的动机。发审会上,同拟IPO公司间接关联(如通过拟IPO公司的承销商作为桥梁相关联)的与会委员越多时,IPO申请被否决的概率越低。(2)证监会在发审委换届时,对于审核质量较差的发审委员会予以撤换。公司上市后发生业绩迅速“变脸”的概率同该公司发审会的与会委员中被提前“撤换”的委员人数之间存在显著的正相关关系。为获得证监会的续聘,发审委员存在严格审核的动机。(3)发审委员存在“每届的任期为1年,连任3年”的任期安排,随着任期的延续,前述二类动机的强度会此长彼消,审核标准会随之降低,审核质量也将逐步下降。表现为同样或类似的业绩条件和财务状况下,与会发审委员所处的任期越长时,申请人过会的概率越高。在此基础上,该书进一步研究了发审委员审核标准的变化对资本市场的影响。发审委作为鉴证中介,其审核的严格程度对于拟IPO公司的质量具有一定的信号作用。实证结果显示,发审会的与会委员任期较短时,IPO参与各方对公司质量更有信心,新股定价会相对高;反之,则会确定相对低的价格,降低网下有效中签率,以降低发行风险。尽管如此,相对低的发行价并不能完全弥补二级市场上的投资者的担忧,上市时的抑价依然相对更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