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明,安徽巢湖人,法学博士。现任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上海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总经理。兼任华东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商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证监会行政复议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员、上海金融仲裁院咨询委员会委员。 1980年至1987年华东政法学院本科、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1990年至1993年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博士研究生。先后获法学学士、硕士、博士学位。1993年至2016年任职上海证券交易所,2016年至2018年任职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有限公司,2018年至今任职现单位。 独合著或主编有:《人格损害补偿论》《证券市场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新证券法解读》《新公司法解读》(上海社科院出版社)、《侵权行为法》《人格权法新论》(吉林人民出版社)、《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理论和实证研究》《判例与原理:证券交易所自律管理司法介入比较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证券及期货市场诸问题研究》《证券市场法律制度研究》(百家出版社)、《危机中的经济之道》《转机之中的经济之道》(南京大学出版社)、《复杂背景下的经济之道》(中国金融出版社)、《民法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论负债经营与债务清偿》(上海科普出版社)、《债务研究》(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证券市场组织与行为的法律规范》(商务印书馆)、《国际经济贸易法》(同济大学出版社)等,联合主编《证券法苑》(CSSCI来源集刊)17卷。在《中国法学》《法学》《法学评论》《比较法研究》等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