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自1993年7月1日施行以来,对于调整海上运输关系和其他船舶关系发挥了不可替代的规范作用,并对于维护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促进海上运输和经济贸易的发展发挥了颇为重要的社会作用。同时,该法施行以来我国航运经济与航运政策、国际国内相关立法和航运实践发生了深刻变化,要求该法通过修改实现现代化。本书对于《海商法》修改进行了系统的理论研究,主要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海商法》修改的基本理论,包括该法修改的必要性、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技术路线,以及该法的性质定位、调整对象、适用范围等基础理论问题;二是《海商法》修改涉及的主要制度,包括对于除海上拖航合同以外的现行其他各项法律制度的修改完善,以及该法修改时应当创设的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合同、船舶污染损害赔偿、船员权益保障和港口货物作业合同等法律制度,并就各项法律制度的修改完善或创设提出了系统的建议性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