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与新旧条文对照表》收录了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修改一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一的决定》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并将2011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与2020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编制成对照表,进行逐条对照。特点如下:案由全面。2011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一栏中的案由包括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增加民事案件案由的通知》(法[2018]344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补充增加民事案件案由的通知》(法[2018]364号)补充的民事案件案由。序号对应。2011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与2020年《民事案件案由规定》在按照各自自然顺序排列的同时,特意作了同序对照,即修改前后的案由左右两栏直接对照,这样,不仅能够对照发现修改之处,而且可以很方便地查阅新旧案由。注解精准。《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与新旧条文对照表》本次修改,对案由编排体系未作大的调整,但仍有部分案由调整了顺序。《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与新旧条文对照表》对具体案由没有变化,但顺序有调整的案由,在新旧案由处都作了精准的指向性注释,实现新旧案由互有指向,方便迅速实现新旧案由的对照。标识醒目。《最高人民法院民事案件案由规定与新旧条文对照表》对新旧案由有变更的加阴影标识,对旧案由删除的用删除线标识,对新增加的案由作黑体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