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好破产案件,对推动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贯彻党的十九大报告关于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企业优胜劣汰的精神,人民法院要继续深入推进破产审判工作的市场化、法治化、专业化、信息化,充分发挥破产审判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促进优胜劣汰、优化资源配置、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等重要功能。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要健全破产制度,五中全会要求充分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对此,人民法院并非无所作为,因为巨量案例当中蕴藏着全国法官的智慧,案例中的裁判规则也是破产立法完善的源泉。《民法典》作为民商事基本法,在法人终止、抵押财产和抵押债权确定、代位权保证合同和委托合同等与破产有关的内容用九个条文作了规定。 统一类案裁判尺度,保障法律适用的预见性和统一性,是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随着全球经济化的发展变化及我们国内*给侧结构性改革进入“深水区”,破产案件审理情况在营商环境进一步改善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破产审判实践也紧跟改革开放的步伐砥砺前行。为减少和避免审判实践中同案不同判这种法律适用不一致的现象,稳定社会合理预期,*高法院和部分地方法院资深破产审判法官和高校破产法学教授共同组成专家组,在同案不同判的立场冲突中进行理论澄清,在法律条文滞后于实践时寻找法官应对矛盾适用法律的智慧,在法律不完备时对法官的裁判续造概括总结。我们从例案中总结出同类案件的裁判规则,提炼裁判规则价值旨趣,同时由专人运用大数据工具负责大数据报告的检索。 本书是我们开展破产债权专项研究的初步成果,希望帮助审判一线的法官们在繁忙工作中实现类案同判,统一法律适用,实现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与法官依法独立行使裁判权的统一,助力审理者裁判,支持裁判者负责,达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统一,促进改革、开放、创新。专家组在撰写裁判规则时,结合案例,融入了多年的审判实践经验和丰富的专业理论知识,尽量使内容做到系统、全面、准确。我们期望此项研究能够增进破产法律适用问题的共识,帮助读者减少查阅案例的时间,节省司法裁判成本,降低社会追求公平正义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