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千年文明史代不绝人,书法理论史还是在潜移默化中悄无声息地成长起来了。而到了清代,时势替易,竞成了书法技法理论大发展大总结的时代:汉唐人称“书”是书写,更是书札尺牍。于技法也是平行而生,并无特别的关照。六朝至唐,称“书道”:书一日一为“道”则寄情抒怀,在精神上通于天地鬼神。这只要看一下孙过庭《书谱》、张怀瓘《书断序》即可了然。但宋元以后,基于五体书发育基本成熟,和以楷书为文字之准的社会文化认知风气的形成,又由于印刷术作为物质参照的走向前台广为传播,书法开始向书写艺术风格表现转向,当然在社会一般文化交流过程中,仍然有无所不在的大量实用书写。但看看赵孟頫的六体兼善,尤其是徐渭、王铎那种大开大合的夸张,又可以看出时至晚近,书法急于超出写字的那种焦躁与激进。但另一方面,明代台阁体的出现,又使我们看到了讲究书写技法规整以希望与印刷术匹配或雁行的技能化要求。而清代馆阁体更是把实用书写进而看作是一种欣赏趣味类型,渗入了“艺”的许多因素。这一点,只要看看清代多少大臣,不管是督抚还是状元、翰林,其传世之作都有大量楷行书对联,都是清一色的正楷、行楷书,恭敬端严,遵从“乌方光”的原则,就知道它已经是一个特殊的社会审美类型,形成一种庙堂趣味了——就这样,在实用和趣味两个视角上都依仗工整书写(应用),又以十分普及的木刻本印刷体为参照,书写的“法”受到了空前的重视,成为清代书法理论的支柱性话题,从而成就了梁巘在技法理论上杰出的时代地位。如果是在汉时的“书”和唐时的“书道”时代,像梁巘这样的努力是不会受到重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