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志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地记述长沙天心经济开发区的历史和发展现状,除概述外一般不加评论,力求思想性、科学性、资料性和实用性的完美统一。二、本志上限为2002年8月湖南天心环保工业园成立,个别内容适当上溯;下限为2012年12月更名长沙天心经济开发区。三、本志采用规范的语体文记述体,以志为主,横陈现状,纵述历史,事以类存,并以事物发生的时间先后为序,适当辅以述、记、图、表、录等体裁,以求文省事明;志书中汉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和数字的使用,均按国家标准用法。四、本志对湖南天心环保工业园、长沙天心经济开发区名称的记述初用全称,后一律简称园区、经开区;其他如中共湖南省委员会、湖南省人民政府、中共长沙市委员会、长沙市人民政府、中共长沙市天心区委员会、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政府等,后亦简称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五、本志资料主要来源于长沙天心经济开发区机关综合档案室的档案资料,部分资料来源于长沙天心经济开发区移交天心区档案馆的部分档案资料,其余资料来源于长沙天心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机关各局室和辖区企事业单位以及大托镇、先锋街道办事处提供的资料,均经详细核实。六、本志记述的范围亦是天心经济开发区所辖地域。按事物的领属关系设置、章、节、目,共设12篇43节。由于篇、章、节、目之间互有联系,内容虽有交叉重复,但仍有详略之分,使其具有知识性、资料性、可读性和实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