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流县志(1991-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志·福建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存真求实,全面、客观系统地记述清流县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历史与现状。时间断限。本志与首轮志书下限1990年接轨,上限为1991年,下限至2005年。本志新立卷的分志,对首轮志书未记述的内容,为保持记事连续性,上溯至事物的发端。为体现和反映事物或事项的完整性、整体性和系统性,大事记、人物志及分志中的重大事项下限根据需要适当下延。《清流县志(1991-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志·福建省》体裁。采用述、记、志、传、图、表、录、补遗等,以志为主。结构为卷、章、节、目、子目。卷、章下因事制宜,设无题小序,勾勒事件发展主要脉络。《清流县志(1991-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志·福建省》行文。各卷采用语体文,记述体,只记事实,不做评论,寓观点于材料之中。概述采用论述体,述议结合。大事记采用编年体,兼以纪事本末体。文风力求严谨、朴实;语言力达简洁、流畅,通俗易懂,具有可读性。纪年。1912年以前的朝代年号,用年号纪年,括注公元纪年。1912年1月1日以后用阿拉伯数字,每节首次出现时括注公元纪年。1949年10月1日起一律使用公元纪年。数据。采用统计部门公布的统计数据,统计部门没有的,采用业务主管部门提供的统计数据,国土卷、林业卷均为部门数据。所用资料经认真复核、校对后入志,一般不——说明出处。记数与计量单位,使用国家公布施行的标准单位。图、表、照片。地图,严格按勘界后国家地图测绘部门新出版的地图绘制;表格,按卷序编号依次排列;照片,为承编单位与专业人士拍摄及留存者个人提供,并经选择入志。名称。首次使用出现时用全称,之后用简称。为真实反映历史面貌,不同时期的国家、机构、职务、地名等均以当时名称称谓,括注今名;志中所记的政党、党委和政府,除署名的外,均为中国共产党及各级党委与人民政府。人物。分志仅为对社会发展有重大建树的清流籍名人和对清流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物立传,人随事出,以事系人入志,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列表人物收录标准:军政界副团、副处级以上(含副团、副处);专业技术界副高级职称以上(含副高级职称);硕士学历以上(含硕士);先进英模受省、部级、军级以上表彰。人物志中的人物排序,传以出生年月排列,表按姓氏笔划排列。资料。来源于档案、图书、报刊、调查、采访、网络等,并经鉴别、考证、核实,一般不再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