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书通过对“镀金时代”的美国、纳粹德国、独立后的印度以及新加坡三大洲四个国家不同历史时期利益集团腐败的案例进行研究,认为:为了巩固自身权力和执政地位,各级领导者可能将腐败作为一种有用的政治工具,以此换取其关键支持者的政治忠诚;从必要条件来看,如果一国的权力结构无法塑造高效的国家治理能力,该国将无力解决这种作为政治工具的大规模利益集团腐败,甚至可能使这种利益集团腐败披上合法化的外衣,造成国家权力结构的功能性病变,使大规模集团腐败现象愈演愈烈。无论是民主自由国家还是威权独裁国家,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经济落后的后发国家,只要存在利益集团腐败诱导因素,大规模的集团腐败就很难避免。要想有效治理利益集团腐败,就需要对症下药,实现高效的顶层设计和顶层治理、优化权力结构配置和国家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