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在民法典编纂中实现民法体系的融贯性,是对编纂技术的拷问。由于民法典既包括外在体系,又包括内在体系,因此通过特定的编纂技术将上述两个体系融贯为一个价值理念统一的整体具有极端重要的意义。本书即以此为主题,探讨民法体系的融贯如何在法典层面得以实现。 民法典的编纂技术可以分为程序技术和功能技术,功能技术又可以分为外在体系的编纂技术、内在体系的编纂技术和融贯外在体系和内在体系的编纂技术。这种编纂技术要求立法者熟练地运用不同的语词、不同的概念和不同的规范类型,将内在体系的价值理念在外在体系的规范中融贯地表现出来。 本书包含的文章均为深入研究之作,体现了我国民商事法律研究专业领域中青年学者的水准与学术追求,对我国民法典编纂具有重要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