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的全面推进、广泛渗透、跨界融合使网络信息安全成为当下面临的大问题。互联网业务的范围持续扩张,延伸到传统行业领域,原先的传统互联网治理条例已经不再适合新态势、新格局的互联网产业。网络平台治理、开发式数据和监管、个人信息保护、网络安全是当前网络信息安全治理的重要解决方向。加快制定适应新形态互联网业务的法律法规。“互联网+”计划促进互联网与传统业态的融合发展,要解决新业态和旧制度之问的冲突,理顺矛盾冲突,重新构建创新性包容性的网络治理制度,推进旧业态向新业态的顺利过渡,加大对其转型升级的支持力度。构建多元化网络质量体系。首先要明确网络治理空间的主体,传统的政府部门包括执法、信息、文化、安全、宣传等,要负责对网络空间环境的维护,打击网络犯罪和基础设施维护,对互联网行业起协调作用。另外要专门设立针对网络空间的专业性机构,如互联网监控中心、网络安全运行中心等,主要起监管维护行业秩序作用。两者之间应加强部门协作,政府发挥其引导作用,电信类监管机构广泛参与辅助配合。另外要加大对网络信息安全龙头企业的培养,发挥其行业带领作用,带动整个行业自治的改革,形成共同遵守的行业法规。最后不可忽视的是社会力量的参与。网络个体是互联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增强个体的话语权和参与能力,激发个体参与热情,培养自主管理意识,形成网络安全自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