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法教育古已有之,从商代留下的甲骨文习字刻辞可以看出,其有先书未刻的练习和直接契刻成的示范与学生临摹,二者可能是学习者在巫师指导下进行契刻的专业性训练。西周教育实行“六艺”,包含礼、乐、射、御、书、数。其中“书”是指文字读写,这时的书法教育已经拥有了固定的范本,据传太史籀用大篆作字书十五篇,作为启发童蒙的识字课本,由此,书法教育已趋规范。秦朝,天下一统,实行“书同文”的政策,并将李斯所作《仓颉篇》、赵高所作《爰历篇》、胡毋敬所作《博学篇》作为“小学”中文字教育和书写教育的范本,全面推行小篆,三篇字书后被统称为“秦三仓”。秦朝虽国祚不长,但在统一文字方面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西汉,虽官方仍使用篆书,但隶书已在民间普及,秦代三篇字书已不能满足教学所需,故经整理合为一章,称为《仓颉篇》,其与黄门令史游的《急就章》(又名《急就篇》)、许慎的《说文解字》共同成为当时学童学习书法的范本。至东汉,非常早的文学艺术大学——鸿都门学(因其位于洛阳鸿都门内,故称鸿都门学)正式设立,其专授辞、赋、书、画,学子通过举送进行选拔性考试,学成后多被授予高官。鸿都门学一时非常兴盛,学生多达千人。鸿都门学的设置,虽招致士大夫激烈反对,但促使书法教育上升为独立的艺术教育,并与这一时期草书的盛行一起,标志着书法已从文字观念约束中解放出来,冲破了太学自建立以来将经学作为教育内容的樊篱,是一个创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