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星,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师范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原院长,北京师范大学中国艺术教育研究中心主任,国家重点教学试验示范中心“传媒与艺术实验中心”主任,北京师范大学亚洲与华语电影研究中心主任,校学位委员暨艺术学学位委员会主席。国务院学位委员会5-6届艺术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高校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全国艺术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副主任,教育部全国艺术教育委员会委员,国家电影审查委员,中国成人教育协会艺术专业委员会理事长,中国高校影视学会副会长兼影视教育委员会理事长,中国电影评论学会副会长,中国艺术学理论学会副会长,中国高教美育研究会常务副会长,中国电视艺术家协会高校电视艺术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电影家协会理论评论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文艺评论家协会视听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电影家协会微电影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全国美育联盟理事长,中国台港电影研究会香港电影工作委员会会长。获宝钢教师特等奖入选奖。刘军,教授,北京电影学院科研处处长,“未来影像”高精尖创新中心副主任。获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称号。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中国电影学派理论体系建构研究”课题首席专家,科技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负责人。研究领域包括电影教育、电影文化批评、新媒体艺术、智能影像创作等。目前为中华爱子影视教育促进会会长,中国电影家协会电影理论评论工作委员会副会长,儿童电影工作委员会副会长,中国高校影视学会教学指导专委会副理事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