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9年,我国先后制定了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相应地带来了刑法学和刑事诉讼法学的发展和繁荣。但是,与刑法、刑事诉讼法处于同一位阶的刑事执行立法却未见起色。刑事执行法的主干分布于刑法、刑事诉讼法以及监狱法中,大多数具体内容则散见于大量的司法解释以及部门规章(特别是公安部、司法部的部门规章)。与刑法、刑事诉讼法的体系性相比,刑事执行法略显分散、杂乱。同时,刑事执行权的配置呈现出多元化的特点,刑事执行权被分散到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和有关司法行政部门。这种多元化的权力配置格局带来了一系列的弊端,直接影响了刑事执行的效能。如何整合刑事执行资源,实现刑事执行效能化,成为摆在学者和实践者面前的重大课题。正如后文分析到的,我国目前已经具备了制定统一的刑事执行法律的理论条件和实践条件。《刑事执行立法问题研究》的目的旨在通过学者们的研究为这一立法图景的实现助一臂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