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长永,1964年生,安徽寿县人,国家二级教授,法学博士。入选第二批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现任西南政法大学学位委员会副主席,诉讼法学国家重点学科带头人,刑事诉讼法G家级教学团队负责人。兼任第四届全国法律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委员、中国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教育研究会常务理事,最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曾任西南政法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六届、第七届法学学科评议组成员、《现代法学》主编,美国哥伦比亚大学法学院高级访问学者。 先后主持和参与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等省部级以上项目10余项,公开出版《侦查程序与人权——比较法考察》《沉默权制度研究》《探索正当程序——比较刑事诉讼法专论》等个人专著4部,在《法学研究》等中外文专业期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教学、科研成果荣获G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基础理论研究优秀成果一等奖、中国法学会中青年诉讼法学成果一等奖、司法部法学优秀科研成果二等奖、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重庆市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和二等奖等省部级以上奖励10余项。曾获“当代中国法学名家” “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 “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G家级人选”“重庆市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