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类总规则
第一类 活动物:动物产品
第一章 活动物
第二章 肉及食用杂碎
第三章 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第四章 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
第五章 其他动物产品
第二类 植物产品
第六章 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
第七章 食用蔬菜、根及块茎
第八章 食用水果及坚果;柑橘属水果或甜瓜的果皮
第九章 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
第十章 谷物
第十一章 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
第十二章 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
第十三章 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
第十四章 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
第三类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十五章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
第四类 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第十六章 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
第十七章 糖及糖食
第十八章 可可及可可制品
第十九章 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
第二十章 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
第二十一章 杂项食品
第二十二章 饮料、酒及醋
第二十三章 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
第二十四章 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
第五类 矿产品
第二十五章 盐;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
第二十六章 矿砂、矿渣及矿灰
第二十七章 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
第六类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
第二十八章 无机化学品;贵金属、稀土金属、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机及无机化合物
第二十九章 有机化学品
第三十章 药品
第三十一章 肥料
第三十二章 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颜料及其他着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他类似胶粘剂;墨水、油墨
第三十三章 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盥洗品
第三十四章 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调制蜡、光洁剂、蜡烛及类似品、塑型用膏、“牙科用蜡”及牙科用熟石膏制剂
第三十五章 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酶
第三十六章 炸药;烟火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制品
第三十七章 照相及电影用品
第三十八章 杂项化学产品
第七类 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
第三十九章 塑料及其制品
第四十章 橡胶及其制品
……
第八类 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
第九类 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
第十类 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回收(废碎)纸或纸板;纸、纸板及其制品
第十一类 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
第十二类 鞋、帽、伞、杖、鞭及其零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
第十三类 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
第十四类 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
第十五类 贱金属及其制品
第十六类 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
第十七类 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
第十八类 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
第十九类 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
第二十类 杂项制品
第二十一类 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