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清代战争全史”丛书之一,本书以《西南边疆之战》为书名,所研究的对象有以下条件:一是在地域上,限于发生于西南边疆的战争;二是时间上,限于雍正、乾隆两朝,因为其他时段内发生于西南边疆的战争,已归入丛书的其他卷;三是限于规模和影响上都较大的战争。“西南”作为一个方位大区的概念,自秦汉时,已奠定了以“西南夷”分布区域为基础的“西南”范围,即以川、滇、黔为核心的区域。但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历目前,“西南”都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方国瑜先生首先从地域的视角,将“西南”大致分为狭义和广义两种概念,狭义的“西南”相当于今天的川、滇、黔三省,广义的“西南”则还包括藏、桂两地甚至湘、鄂西部某些地区,“此两种划分既都体现了一定的历史延续性,并考虑到了其所指内部在许多方面的一致性”。而至少从明代开始,广西逐渐体现出稳定的“西南”省份地位。如成书于万历二十五年(1597)的《广志绎》,对全国分区论述时,其中卷五论“西南诸省”,即云:“蜀、粤(指广西)入中国在秦汉间,而滇、贵之郡县则自明始也。相去虽数千年,然皆西南一天,为汉夷杂错之地,未尽耀于光明,故以次于江南。”虽然王士性的《广志绎》对“滇、贵之郡县则自明始”的看法并不准确,而其称此时的“西南”范围包括滇、黔、川、粤(广西)的意见则值得重视。“西南”一词,除所指地域概念之外,在民族分布格局上又呈现广泛的相似性,“云、贵、川、广汉少民稀,在川为蛮,在云贵为苗为裸,在广为狼,为摇獞,为冷狼,虽种类甚繁,强弱不一,而暴虐凶顽若生天性。”元明以来,在此区域内设置了大量土司,清廷通称其为“西南土司”,湖广也成为重要的土司地区。因此,入清以后,湖广地区也被纳入西南的范围之内。如《明史·土司传》称:“西南诸蛮,有虞氏之苗,商之鬼方,西汉之夜郎、靡莫、邛、莋、僰、爨之属皆是也。巴、夔以东即湖、湘岭峤,盘踞数千里,种类殊别。”同样,《清史稿·土司传》也将川、滇、黔、桂、湖广明确称为“西南诸省”。西南地区彼此地域相连,相互间政治、军事、经济、文化的联系密切,尤其在民族问题、土司问题上具有许多相似之处。入清以后,清政府从地方“有管辖之殊,而靖地安民原无彼此之别”的原则出发,制定了一些普遍适用于整个西南区域的统治政策,使西南五省的概念被进一步确立和固化。而与川、滇毗邻的西藏,作为一个特别的区域,则并未被包括在西南大区之内。在清代,西南五省均在所谓“内地十八省”范围内,但云南、广西因其辖境与其他国家接壤,毫无疑问属于边疆,而贵州、四川及湖广,其辖境虽未与其他国家接壤,并不是严格意义上的边疆,但其境内俱有所谓民、苗、蛮错处之区,在相关话语中也被泛称为边疆。因此,本书所指“西南边疆”,其地域范围即为清代的川、滇、黔、桂、湖广五省。清朝历史,从明万历十一年(1583)努尔哈赤起兵,到清宣统三年(1911)清朝覆亡,历300余年。据李治亭先生的意见,清朝300余年的历史,可划分为三个一百年,即“百年创业”“百年盛世”“百年衰亡”,无论是哪个时期,都战争频仍,贯穿于清朝历史的全过程。相比较而言,在清朝的三个百年历史中,“百年盛世”时期所发生的战争相对要少一些,中原腹地基本无战事,相对宁静,而在边疆地区,尤其是西南边疆地区,则战事不断。雍正、乾隆两朝,处于“康乾盛世”鼎盛时期,同时也是其边疆巩固、疆域奠定的重要时期,相应地,战争也频仍,仅在西南边疆域内域外,所发生的大小战争便难以计数,其中规模和影响较大的有5次:一是始于雍正四年(1726)五月,迄于乾隆元年(1736)六月,历时10年零2个月,在雍正朝大规模“改土归流”背景下,以武力“改流”和开辟“苗疆”为内容的“改土归流”之战;二是始于乾隆十二年(1747)二月,迄于乾隆十四年(1749)正月,历时整2年的次征讨大小金川土司的战争;三是始于乾隆三十年(1765)十一月,迄于乾隆三十四年(1769)十一月,历时整4年的清朝与缅甸雍籍牙王朝之间的战争;四是起于乾隆三十六年(1771)六月,迄于乾隆四十年(1775)二月,历时4年零8个月的第二次征讨大小金川土司的战争;五是乾隆五十三年(1788)十月至乾隆五十四年(1789)正月,历时仅3个月的安南之役。以上所指时间,均只是各次战争的用兵时间,战前筹划和战争善后的时间未包括其内。以上5次战争,涉及的地域不同,规模大小不等,持续时间长短不一,性质、目的、结果各不相同,但所产生的影响都较大。其中两次征讨金川土司的战争,性质与雍正年间征讨其他土司的战争并无区别,但不在所谓“大规模改土归流”的时间范围内,且用兵的规模和影响均较大,因此未将其纳入章“改土归流之战”的讨论范围,而是单独成章。事实上,乾隆朝两次征讨金川土司,以及与缅甸的战争和安南之役,均被纳入清高宗的所谓“十全武功”,即乾隆朝十大很有影响的战争中,其中发生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