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国,又名李卫帼,男,1969年出生,湖北麻城人。1988年至1992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获教育学学士学位。1992年至1997年任教于湖北黄冈师范学院。1997年至2000年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至2004年任教于贵州工业大学。现为贵州大学法学院教授、诉讼法学硕士点负责人、公法教研室主任。曾任贵州大学第五届教学督导团成员、中创联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现兼任全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贵州省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贵州省检察机关疑难案件质量专家、贵州省省级人民监督员。先后为法学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主讲民事诉讼法、法律文书、刑事诉讼法、仲裁法学、民事诉讼原理与实务、民事诉讼法学前沿问题研究等课程。出版著作两部,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五十余篇。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省社科规划项目、省教育厅社科项目等课题十余项。参与地方立法起草多项,参加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等法院案件质量评查多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