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律之一。我国已于1979年制定了一部统一的刑法并于1997年修订,通过了11个刑法修正案以及1部单行刑法,并通过了13个有关刑法规定的法律解释;除此之外,刑法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文件更是有几百件之多。为满足社会各界尤其是公检法系统、律师和刑法教研人员对刑法及其司法解释学习、查阅的需要,法规中心精心编辑出版了这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司法解释全书(含指导案例)》。 本书收录1979年刑法典颁布至2020年12月期间公布的现行有效的刑法法律和司法解释、司法文件,体系清晰、查阅方便。读者在各部分的使用中需注意以下方法: (一)目录的使用 1本书目录按照刑法的章节顺序,将相关司法解释、司法文件分散到各章节中去。由于刑法司法解释综合性较强,同一部司法解释的不同条文往往解释的是刑法不同章节的内容。本书在归类上以该司法解释主要规范的内容为准;部分司法解释主要规范的内容为两种的(如《*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贪污、职务侵占案件如何认定共同犯罪几个问题的解释》),在目录上两处皆体现,其中一处前面加*号,正文不收录。但确实存在大量司法解释针对若干章节不同罪名的情况,本书难以逐一标出,请读者参考上下文,融会贯通。如读者需要将司法解释分解后插入到其分别对应的刑法各罪名,可购买、参阅我社出版的《刑法办案实用速查手册——定罪·量刑·罪数》(*高人民法院刑一庭编)。 2关于本书目录各章节文件排序规律。将1997年刑法修订且司法解释工作规范化以后、以“法释”或“高检发释字”文号公布的司法解释排于*前,这些司法解释可以在裁判文书中直接援引,在书中大致以文体及其主要涉及的刑法条文顺序排列;其次是1997年以后公布的重要司法文件,这些文件虽然不能在判决书中直接引用,但是对于及时总结审判工作经验、统一司法尺度和裁判标准、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后排列的是1997年以前公布的旧司法解释,旧司法解释在目录中以楷体表示。 (二)正文的使用 1注意正文中司法解释、司法文件的区别,司法解释及法律、法律解释在目录中用黑体突出(单行刑法、刑法修正案、修改决定除外)。二者在审判中的地位不同。 2 1997年刑法修订前公布的司法解释条文中,“刑法第××条”所对应的是1979年刑法的条文,请查阅附录中的旧刑法。各次刑法修正案颁布以前公布的司法解释,所对应的条文内容也可能会与*新修正文本有一定差距(如偷税罪),需要查阅的是附录中的1997年刑法原始文本。 3正文中收录的“指导案例”为*高人民法院、*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并编号,具有指引“同案同判”的作用。“典型案例”,均系《*高人民法院公报》公布的具有典型性和代表性的案例,具有较高的参考价值。 (三)附录的使用 本书附录中收录的是1979年刑法文本和1997年刑法的原始文本,供读者查阅不同年代司法解释中相应的刑法条文使用。同时,结合司法工作人员建议,新增已废止的重要司法解释,便于办案中查阅。 我国的刑法虽然已经较为完备,但经济社会的发展使得法律仍在不断修正,新的司法解释仍在不断出台。为保持本书与新法的同步更新,避免读者在一段时间内重复购书,特结合法律出版社法规中心的资源优势提供动态增补服务。读者可扫描封底二维码,查看、下载免费增补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