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视野下中国教育公平保障研究》首次系统地提出了法治教育公平的“一起点、一矛盾、两公平、两结合、三均等、三原则、三进程”的综合分析框架。一起点,指受教育权这一法治视野下的逻辑起点。一矛盾,指应然教育公平和实然教育公平,也指理想教育公平和现实教育公平的矛盾。两公平,本文明确区分了应然教育公平和实然教育公平,也区分了形式教育公平和实质教育公平。两结合,指静态的法制思维文本分析和动态的法治思维程序分析相结合。三均等,是指教育的起点均等、过程均等和结果均等。三原则是指教育公平的平等原则、差异原则和补偿原则。三过程是指教育公平法治的行政、司法和救济三个动态过程。通过分析会发现,一般教育德性视阈下的理想公平、实然公平与法治视野下追求的形式公平、规则公平和实质公平、程序性公平有天然对应性和契合性;教育德性分析下的教育起点、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和法治视野下的行政、司法和救济三过程有着天然的契合性。而这契合的逻辑起点就是受教育权。《法治视野下中国教育公平保障研究》认为法治视野下教育公平保障,首先是权利的公平保障,其次是良法的规则性公平保障,再次是良法的程序性公平保障,以及权利受损的救济保障。其中,权利的公平,是指受教育权的确保、宣示和分享性权利;规则性公平是指符合良法特性的法制规则公平。而这二者保障的只是形式上的公平保障。要做到实体性的公平,还需要有程序性公平保障和权力受损的救济机制。程序性公平保障是指教育公平在行政、司法和救济等程序中获得的权益保障。通过良性的法律规则和程序性的法治维护,才能有效保障教育的起点、过程和结果的实然公平。最后,从转变教育公平保障的法治理念、完善教育公平保障法律与规范、建立教育公平保障的行政执法机制、改进教育公平保障的司法与救济机制、建立教育公平法治指数和第三方评估机制,加强舆论监督保障等方面为教育公平法治保障提出了有益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