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
第一章 人民法院的宪法属性
第一节 人民法院的宪法性质、地位及职能
第二节 人民法院审判权的宪法特征
第二章 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的缘起与进程
第一节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我国法院的人财物管理制度
第二节 我国当下地方法院人财物管理体制的问题及原因
第三节 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的进程
第三章 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理论的宪法反思
第一节 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改革的理论基础:司法权是中央事权
第二节 中央事权的内涵及其特点
第三节 “司法权是中央事权”理论的宪法、法律障碍
第四节 省级统管改革“去地方化”的理论困境
第四章 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改革的宪法冲突
第一节 省以下法院人事权统一管理不符合宪法和法律的规定
第二节 省以下法院人事统管割裂了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法定任免权
第三节 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削弱了地方人大的监督权
第四节 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改变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国家权力的框架
第五节 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与上下级法院宪法关系的冲突
第五章 境外国家宪法制度下法院人财物管理研究
第一节 境外国家宪法制度下法官的选任
第二节 境外国家法院的财政管理
第三节 境外国家法院的行政管理
第六章 我国宪法制度下省以下法院人财物统管的路径完善
第一节 我国宪法制度下省级统管改革的理论重构与模式选择
第二节 省级统管模式下地方人大与地方法院宪法监督关系的完善
第三节 省级统管下上下级地方法院宪法关系的完善
结语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