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国家开始推行农民住房抵押试点工作,而现行法律法规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将来农民住房抵押权到期实现造成许多障碍,这些障碍的解决关系到农民住房抵押贷款工作能否顺利进行和持续发展。因此,深入研究和系统分析农民住房抵押权实现问题对深化农村土地和宅基地制度改革显得尤为迫切,对促进农民财产性收入增长、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具有重要理论意义和实践价值。《农民住房抵押权实现问题研究》通过对农民住房抵押权设立的法理分析和实现的一般考察,提出了阻碍和影响农民住房抵押权实现中的受让人范围狭窄、房地一体的限制、居住权利保障与债权实现冲突、产权交易市场不健全四大问题。通过对其多层次多角度深入系统的论证和分析,提出了完全放开受让人范围、构建房地分离模式下法定租赁权制度、平衡协调居住权利保障与债权风险防范、健全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平台建设的具体建议,得出了农民住房抵押设立的正当性、受让人范围完全放开的可行性、房地分离下法定租赁权制度的适用性、居住权利保障与债权风险防范冲突的协调性、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对抵押权实现的重要性等主要研究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