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语言之后和对象化之前,这是两个不同方向的现象学诉求。在胡塞尔那里,它们代表了意识结构现象学与意识发生现象学的两个总体走向:第1个走向意味着对感知、想象、图像意识、符号意识等表象、判断行为或“客体化行为”的描述分析,以及对爱恨、同情、羞恶等情感行为或“非客体化行为”的描述分析,还有对这种行为之间的结构的奠基关系的描述、分析和研究;而第二个走向则意味着对“客体化行为一非客体化行为”以及处在它们产生之前并导致它们产生的动机、欲求、本能、意愿等“前客体化行为”的说明分析,还有对这两种意识活动(严格地说:一种是行为引发的意识活动,另一种是行为进行的意识活动)之间的发生的奠基关系的说明、分析和追踪。可以用胡塞尔的术语将前者称作“横意向性的现象学”,将后者称作“纵意向性的现象学”。对它们的总体思考,构成本书第二、三部分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