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洪印 1972年6月生,河南南阳人,北京大学法律硕士。三级高级法官、河南省首批审判业务专家、河南法官进修学院兼职教授、上海政法学院兼职教授。先后撰写并发表《论无权处分效力——理解〈合同法〉51条》《以案定额:基于案件权值法测定员额法官人案配比》《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下民事执行工作应对机制研究——以“业务连续性管理(BCM)”为视域》等学术研讨及工作实践性文章20余篇,撰写的案例《创新繁简分流“五分法”助推案件良性循环》入选《人民法院司法改革案例选编(三)》。2016年4月至2018年11月任登封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自2018年11月起任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自2021年3月起任郑州市中原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