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光 1960年1月生,安徽徽州人,法学博士。现任中国人民大学二级教授、中国人民大学杰出学者特聘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山姆·沃尔顿食品法教席教授,国家*重点学科点中国人民大学公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人民大学市场监管法治研究基地主任。兼任中国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兼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港澳基本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宣部马工程《宪法学》(第二版)首席专家、*高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法律顾问、国家药品监管局法律顾问、国家教育部法律顾问、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兼职教授等。 代表性学术成果:《中国宪法问题研究》、《行政处罚研究》、《违宪审查论》、《合宪性审查》、《新时代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新时代宪法发展与依宪治国》、《违宪审查比较研究》(主编)、《行政处罚听证程序研究》(合著)、《中国宪法》(合著)、《中国十大行政法案例评析》(主编)、《中国十大宪法事例评析》(年度系列主编)、《行政法专题研究》(主编)等,并发表学术论文260余篇。 主要获奖:1995年获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995年获霍英东高校教师基金一等奖;2005年获“新世纪优秀人才”称号;2007年获“北京市教学名师奖”;2008年获中宣部、司法部和中国法学会“双百活动*佳宣讲奖”“宝钢优秀教师奖”;2012年“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指导教师奖”;2018年获“北京市师德先锋”称号;2020年获“中国人民大学教学标兵”称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