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海上交通安全法共十章一百二十二条,新增8项法律制度,充实完善6项法律制度。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一是优化海上交通条件,提高安全保障水平;二是强化船舶、船员管理,规范海上交通行为;三是严控行政许可事项,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四是完善海上搜救机制,健全事故调查处理制度。此外,此次修订对各类违法行为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强化责任追究。 修订后的海上交通安全法明确:发现在船人员患有或者疑似患有严重威胁他人健康的传染病的,船长应当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在职责范围内对相关人员采取必要的隔离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主管部门。 此外,修订后的海上交通安全法,进一步强化船员在船工作权益保障,新增海事劳工证书许可、船员境外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制度,首次将船员权益保障写入国内法律,更为有效地维护船员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