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ublic-Private Partnership,以下均简称PPP)垃圾处理项目社会资本方招标文件编制工作,中国招标投标协会组织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国内专家编写《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选择社会资本方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垃圾焚烧处理项目)》(以下简称《垃圾处理PPP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垃圾处理PPP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编制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垃圾处理PPP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中对政府采购法律法规体系与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体系不同的地方进行了单独标注,如无特别说明,则以招标投标法律法规体系的相关规定为准。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需要选择使用。《垃圾处理PPP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以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编写,可直接适用于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社会资本方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采用其他项目运作方式或采用其他垃圾处理和再利用方式的,也可参照使用,但需要对文本内容进行相应调整和修改。招标人编制招标文件时,可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垃圾处理PPP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的相关条款进行修改、补充或细化,但修改、补充或细化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原则。《垃圾处理PPP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部分,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进行填写,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以“/”标示。招标人应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垃圾处理PPP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四章“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所列示的评审标准和分值构成仅供参考,招标人可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自行调整使用。但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前附表及正文中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导致投标被否决的全部条款。招标人应与中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签订投资协议,项目公司成立后,招标人再与项目公司按照招标文件和投资协议的规定签订PPP项目合同。《垃圾处理PPP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六章“PPP项目合同”参照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发布的《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合作协议示范文本(试行)》,结合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实际特点编制。合同文本分为合同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合同协议书是使合同生效的文件,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共同组成管理各方权利和义务的合同条件,对每个具体的项目合同,都需要编制其专用条款,并考虑通用条款中须要引用的专用条款内容。通用条款可以被认为适用于大多数垃圾焚烧处理PPP项目,但其中的任何约定都不代表中国招标投标协会对此类问题的“规定”或“要求”o在特定的项目或特别情形下,通用条款中某些约定可能是不适用的,招标人应根据实际需要对通用条款进行补充、修改,或作出另行约定,但应纳入专用条款,而不是对通用条件进行直接修改。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入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和交易平台操作特点,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潜在投标人访问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并相应修改、补充、完善相关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