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三十余年来,城镇盗窃现象日益增多,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影响了城镇的和谐,降低了人们的幸福感,较大程度增加了城镇的治理成本。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坚持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其特征明显异于“旧型”城镇化。显然,中国必须解决城镇盗窃问题,才能实现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城镇盗窃问题的严重性迫切需要社会工作从多个层面介入。这除了因为社会工作本身具有实务性非常强的社会功能,使其介入成为可能外,还因为社会工作的宏观理论基础、中观理论基础与微观理论基础提供了强有力的科学理论支撑。总之,宏观、中观、微观各层面的社会工作如能得到综融性实施,定能使城镇盗窃问题得到解决或大大缓解,助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的目标早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