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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1刑事律师执业风险防范总论
一、刑事律师常见的法律风险
(一)伪证罪
(二)行贿罪和介绍行贿罪
(三)诈骗罪
(四)泄露国家秘密罪
(五)包庇罪
二、律师在办理民事案件过程中,也可能涉及刑事风险
三、律师的人身风险
四、刑事律师执业风险的来源
(一)风险来自公权力部门
(二)风险来自当事人及其亲属
(三)风险还来自律师自身
五、刑事律师执业风险产生的原因
(一)法治理念落后
(二)法条表述的模糊性
(三)对律师权利的保障不够
(四)司法体制存在的问题
(五)律师的自身问题
六、刑事律师执业风险防范对策
NO.2刑事律师在接案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一、刑事律师与委托人初次接触、询问案情的风险防范
(一)初次接触的方式和执业形象
(二)了解案情时需注意的问题
(三)明确委托人的目的、要求和心理预期
二、刑事律师接受委托时的风险防范
三、刑事律师处理与委托人关系的风险防范
NO.3阅卷、会见及调查取证的风险防范
一、阅卷的风险防范
二、会见的风险防范
三、刑事辩护律师在调查取证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一)辩护律师调查取证权的基本含义
(二)调查取证的方式
(三)律师调查取证权存在的问题
(四)刑事律师如何在调查取证过程中防范风险
NO.4刑事律师在审判阶段的风险防范
一、审判阶段的风险防范
二、其他方面的风险防范提示
NO.1概述
一、侦查阶段案件的特点
二、捕前阶段律师应做的工作
(一)尽早会见
(二)与侦查机关有效沟通
(三)提交《不提请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
三、捕前辩护的注意事项与策略
(一)审查案件管辖权
(二)立案不当的,要求撤销案件、申请检察机关立案监督
(三)申诉、控告与非法证据排除,维护嫌疑人的诉讼权利
(四)轻微刑事案件,促使嫌疑人与被害人和解
NO.2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一、会见应提交的法律文书
二、律师会见的目的、工作内容、注意事项与技巧
三、会见前的准备工作
四、会见过程中可能遇到的情况及应对
五、做好会见笔录
(一)总述
(二)分述
六、与会见相关的其他问题
NO.3与办案机关有效沟通
一、及时告知侦查机关
(一)辩护律师将接受委托的情况告知侦查机关是义务
(二)及时通知表示尊重
(三)辩护律师可以通过口头或书面等方式将其接受委托的情况告知侦查机关
二、递交委托手续
三、了解涉嫌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四、与办案单位沟通的方法、技巧与要点
(一)取得联系、递交委托手续的注意事项
(二)如何了解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
(三)与办案人员沟通注意事项
(四)捕前、捕中、捕后与办案单位沟通要点
NO.4不提请逮捕辩护意见
一、提交《不提请批准逮捕辩护意见》注意事项
二、制作不提请逮捕辩护意见的思路
NO.1捕中辩护
一、与检察机关沟通并提出辩护意见的必要性
二、了解检察机关审查逮捕的工作流程
三、与检察官沟通,提交辩护意见
四、撰写《不提请批准逮捕的辩护意见》
五、正确认识捕诉合一对刑事辩护的影响
NO.2捕后辩护
一、捕后阶段律师的工作
二、捕后影响案件走向的几种情形
三、捕后辩点
四、捕后辩护策略
五、捕后提交的法律文书
NO.3变更强制措施
一、申请取保候审
(一)取保候审的程序
(二)撰写《取保候审申请书》及附加证据时应注意的事项
二、变更强制措施的新路径
NO.4调查取证和嫌疑人权利的维护
一、调查取证
二、嫌疑人权利的维护
NO.1理念的更新
一、审查起诉阶段各方主体角色定位
二、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或检察官的地位中立
三、审查起诉阶段是侦查机关与辩护人、嫌疑人的对抗
四、制作阅卷笔录
五、审查起诉阶段辩护人的策略
NO.2审查起诉阶段律师的工作
一、接受委托
二、递交委托文件
三、会见嫌疑人
(一)初次会见犯罪嫌疑人
(二)充分会见,挖掘线索和信息,取得嫌疑人积极配合
四、获取起诉意见书,查阅、复制案件材料
五、阅卷,制作阅卷笔录
(一)如何阅卷
(二)如何做出高质量阅卷笔录
六、审查起诉意见书,做好涉案法律法规、案例的查询检索
(一)审查起诉意见书
(二)做好涉案法律法规、案例的查询检索
七、审查证据材料和程序材料
(一)厘清几个问题
(二)审查证据材料
八、会见犯罪嫌疑人,核实证据材料和程序问题
九、调查或申请司法机关调查证据
十、制定辩护方案
十一、依据辩护方案开展辩护工作
十二、申请检察官主持达成赔偿和解协议
十三、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或必要的辩诉交易
十四、在此阶段,如嫌疑人羁押的仍然提出羁押必要性审查(略)
NO.1庭审前的准备工作
一、准备事项
二、制作质证提纲
三、制作发问提纲
四、准备辩护意见
五、关于查阅、复制讯问录音录像
(一)讯问犯罪嫌疑人录音录像制度的确立
(二)关于讯问录音录像的证据属性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法释〔221〕1号)(以下简称新《刑诉法解释》)第五十四条的影响
(四)辩护律师能不能复制讯问录音录像
(五)评析与建议
六、是否申请并案审理
NO.2庭前会议的辩护工作
一、庭前会议的启动程序
二、庭前会议解决的问题
三、律师的辩护工作
四、被告人是否参加庭前会议
五、关于证据开示
六、辩护人通过庭前会议要达到的目的和意义
NO.3庭前会见辅导工作
一、庭前会见辅导的作用和意义
二、庭前会见辅导的规范
三、庭前会见辅导的注意事项
四、庭前会见辅导的内容
NO.4庭审发问与当庭对质
一、庭审发问的注意事项与发问技巧
二、庭中对质
NO.5庭审质证
一、质证时注意事项
二、如何发表质证意见
(一)围绕证据“三性”发表质证意见
(二)质证“三性”的顺序
(三)质证意见的具体表述
(四)公诉人举证时的辩护工作
(五)被告人发表意见时的辩护工作
三、辩护人举证注意事项
NO.6法庭辩论
一、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时辩护人的准备工作
二、被告人发表意见时辩护人的准备工作
三、同案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发表意见时的辩护工作
四、发表第一轮辩论意见
五、发表第二轮辩论意见
NO.7庭后工作
一、根据开庭情况撰写辩护词
二、辩护词和辩护意见的写作
(一)总体要求
(二)内容结构
(三)正文论证的方法
(四)正文的逻辑结构和层次
(五)其他方面
三、庭后关怀
(一)辅导当事人到监狱服刑应当遵守的行为规范
(二)辅导监狱考核计分情况
(三)假释、减刑的相关规定
(四)减刑、假释的程序
(五)暂予监外执行
NO.1申请类辩护文书
一、申请书的特点
二、申请书的写法
NO.2侦查阶段辩护意见的写作
一、必须坚持法律思维
二、坚持以事实为依据,围绕犯罪构成论述
三、侦查阶段辩护意见的体例
四、撰写辩护意见的角度和定位
五、熟悉和了解办案人员的心理和批捕程序
六、正文部分的逻辑顺序、结构安排与证据审查
NO.1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发展
一、域外辩诉交易
二、我国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发展
NO.2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主要内容
一、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应当坚持的原则
(一)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二)坚持罪责刑相适应原则
(三)坚持证据裁判原则
(四)坚持公、检、法三机关配合制约原则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没有适用范围和适用条件的限制
三、认罪认罚后“从宽”的把握
四、设立值班律师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权
五、同时保障被害方的权益
六、认罪认罚要体现于强制措施
七、侦查机关要积极推动认罪认罚的适用
八、检察机关主导认罪认罚的适用
九、社会矫正机构配合进行社会调查评估
十、人民法院确保认罪认罚的正确实施
十一、允许认罪认罚的反悔和撤回
十二、办理未成年人认罪认罚案件注意事项
NO.3认罪认罚案件的辩护工作
一、认罪认罚是辩护方案的一种
二、侦查阶段的辩护工作
三、审查起诉阶段的辩护工作
四、审判阶段的辩护工作
NO.4辩诉交易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区别与思考
一、辩诉交易产生的充足条件
二、诉辩交易的宪政保障
三、协议是否能实质性撤回
四、检察官的起诉裁量权与诉辩交易的空间
五、证据开示制度与被追诉人的阅卷权
六、被告人有罪答辩与沉默权
NO.5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下辩护的策略
一、全面认识,正确定位辩护人角色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律师业务的影响
三、对律师辩护有影响的具体规定
NO.1庭审发问概述
一、庭审开局,发问制胜
二、交叉询问
三、诱导性询问
(一)诱导性询问的概念
(二)诱导性询问的作用
(三)诱导性询问规则
(四)诱导性询问在我国目前的现状与实践
NO.2我国庭审发问实务
一、全面认识发问
二、发问的特点
(一)庭审发问程序特点
(二)发问本身的技术特点
三、发问的目标
(一)对证人的发问
(二)对证言的发问
四、发问的方法
五、撰写发问提纲和问题清单
六、发问辅导
七、对被告人发问
八、对对方证人发问
九、对警察证人发问
十、对鉴定人、专家辅助人发问
十一、庭审发问过程中的反对或异议
NO.1刑事证据实务中的若干问题
一、关于证据的属性
二、证据能力和证明力
三、我国法庭采纳、认定证据的标准
四、为什么法庭质证说“真实性”而不说“客观性”
五、辩护人如何发表质证意见
六、主观性证据与客观性证据
七、证据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的说法是否正确
八、证据体系的破与立
NO.2证明标准
一、证明标准概述
二、如何准确理解证明标准
三、定罪量刑坚守司法理念
NO.3证据规则的运用
一、最佳证据规则
二、实物证据的鉴真规则
三、意见证据规则
四、证言印证规则
五、口供印证规则
六、瑕疵证据规则
(一)瑕疵证据规则概述
(二)瑕疵证据与非法证据的区分
(三)瑕疵证据与不得采信证据
(四)瑕疵证据与证据合法性的关系
NO.4证据的审查判断
一、证据审查的步骤
二、证据的“三性”审查
(一)关联性审查
(二)合法性审查
(三)客观性审查
三、综合运用多种方法审查
四、审查方法要有所侧重
NO.5物证、书证的审查与质证
一、物证概述
(一)物证的概念与特征
(二)物证的种类
二、书证概述
(一)书证的概念及特征
(二)书证的种类
三、对物证、书证的审查
(一)审查物证、书证是否为原物、原件
(二)审查物证、书证复制品的制作是否合法
(三)审查物证、书证是否经过辨认、鉴定
(四)审查物证、书证的收集程序、方式是否合法
(五)审查物证、书证在来源、提取、收集、保管及鉴定过程中的物证保证链条是否完备以及是否受到破坏或者改变
(六)审查物证、书证是否与案件事实的关联性
(七)审查与案件有关联的物证、书证是否被全面收集
(八)审查物证、书证形成的时间
(九)注重审查对物证、书证内容的解读是否准确
四、对物证、书证的质证
(一)对物证、书证证据不足的质证
(二)对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物证、书证的质证
(三)对瑕疵物证、书证的质证
NO.6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审查与质证
一、言词证据
二、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概述
三、对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审查
(一)审查整个讯问过程是否合法
(二)审查讯问笔录的制作是否合法
(三)审查对特殊犯罪嫌疑人的讯问是否符合法律的特别规定
(四)审查被告人供述的取得是否存在刑讯逼供等违法情形
(五)对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审查
四、审查嫌疑人、被告人讯问笔录的步骤与方法
(一)对标题的审查
(二)对笔录正文的审查
五、对不能作为定案根据的被告人供述的质证
(一)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获取的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二)其他程序违法取得的被告人供述不能作为定案根据
六、对有瑕疵的被告人供述的质证
NO.7对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审查与质证
一、对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审查
(一)证人证言概述
(二)对证人证言的审查
(三)被害人陈述概述
(四)对被害人陈述的审查
二、对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的质证
NO.8勘验、检查笔录,辨认笔录的审查与质证
一、现场勘验、检查概述
二、对勘验、检查笔录的审查
(一)勘验、检查笔录概述
(二)勘验、检查笔录的主要内容
(三)律师对现场勘验、检查笔录的审查
三、对勘验、检查笔录的质证
四、对辨认活动及辨认笔录的审查、质证
五、对侦查实验笔录的审查、质证
(一)侦查实验概述
(二)对侦查实验笔录的审查、质证
NO.9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的审查与质证
一、视听资料的特征
二、对视听资料的审查与质证
三、对电子数据的审查与质证
NO.1鉴定意见的审查与质证
一、鉴定意见的特点
二、司法鉴定的分类
三、对鉴定意见的审查与质证
(一)审查鉴定意见与案件待证事实有无关联
(二)对鉴定意见文书形式要件的审查
(三)对鉴定主体的审查与质证
(四)对鉴定材料的审查
(五)对鉴定依据的审查
(六)对鉴定方法的审查
(七)对鉴定设备的审查
(八)审查鉴定意见是否明确
(九)鉴定意见告知程序的审查
(十)对鉴定意见与其他证据之间是否存在矛盾的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