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大计,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而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在于如何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让良好的生态环境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生态补偿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抓手,长期以来发挥着重要作用。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生态环境监测和评价制度,完善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制度,落实生态补偿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度。当前,我国不少有绿水青山的地方仍然存在经济发展动力不足、环境面临破坏风险的问题。如何从根本上突破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对立、怎样使优美生态环境成为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是目前亟须解决的关键问题。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是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论的重要举措,也是实现“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化、促进生态优势向发展优势转变的有效途径。近年来,随着政策的密集落地,我国生态补偿制度框架日渐清晰和明朗,生态补偿开始由单个领域的“单一式”转向多个领域的“综合式”。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越来越受到国家和有关部门的重视,各地也积极探索开展有关工作,我们认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过程就是将被保护的、潜在的生态产品以政府购买、地区间生态价值交换、生态产品的溢价等形式转化成现实的经济价值的过程,生态补偿机制是其中一种重要途径,未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将成为打通“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重要方式。2019年,我们从政策进展、案例总结、问题分析以及政策建议等方面开展生态补偿研究,形成我国生态补偿领域2019年政策发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