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由于排污单位未承担相应的监测责任,说清污染源排放状况的主要责任由生态环境部门承担。有限的监测能力与无限的管理需求之间的矛盾,高强度的工作负担与低效率的数据应用之间的矛盾,生态环境部门难以全面获取企业生产和污染物排放特征与企业污染物排放状况复杂多变之间的矛盾等,一系列矛盾不断凸显。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在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的指导下,对国内外污染源监测管理体制和技术体系进行全面深入研究,支撑了我国自行监测专门管理文件《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环发[2013]81号)的起草。在此基础上,根据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实施实际情况,开展技术研究,提出了自行监测方案制定技术方法,并建立了自行监测技术指南体系,提出了分层次的自行监测监督检查技术,开发了自行监测数据管理系统,实现了数据采集、质控、管理、共享,全方位、全过程深入支撑了我国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的实施,并为我国当前正在推进的排污许可制度提供了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