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是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一个特殊领域,其实施的效果决定了我国政府审计资源能否有效整合、审计全覆盖目标能否达成、审计公共服务均等化能否实现、政府审计与社会审计协同的公私合作关系能否建立、审计监督权独立性保障、政府审计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使命的履行等一系列国家治理领域中的重要命题,而我国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现状是既有经验不足、管理经验落后、法律规制松弛,具体到政府购买社会审计服务领域形势更加严峻,使得政府购买社会审计服务从理论到实践都处于一片混沌无序的困境中,政府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主体如何从法律上予以界定?主体间权利义务边界如何划清?主体问的权利义务冲突如何化解?政府购买社会审计服务的法律规制路径和策略如何选择?《宪法》《审计法》《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如何围绕政府购买社会审计服务法律规制目标进行修改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审计服务基础上的公私合作机制如何创新?这些问题导引并决定了本书的谋篇布局走向和分析研究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