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前四篇122条
卷第一
辨脉法第一(1~37条)
平脉法第二(38~82条)
卷第二
傷寒例第三(83~108条)
辨痙濕暍脉證第四(109~122条)
第二部分:中十篇398条
辨太陽病脉證并治上第五(1~30条)合一十六法,方一十四首。
卷第三
辨太陽病脉證并治中第六(31~127条)合六十六法,方三十九首。并見太陽陽明合病法。
辨太陽病脉證并治下第七(128~178条)合三十九法。方三十首。并見太陽少陽合病法。
辨陽明病脉證并治第八(179~262条)合四十四法,方一十首,一方附,并見陽明少陽合病法。
辨少陽病脉證并治第九(263~272条)方一首,并見三陽合病法。
辨太陰病脉證并治第十(273~280条)合三法,方三首。
辨少陰病脉證并治第十一(281~325条)合二十三法,方一十九首。
辨厥陰病脉證并治第十二(326~381条)厥利嘔噦附。合一十九法,方一十六首。
辨霍亂病脉證并治第十三(382~391条)合六法,方六首。
辨陰陽易差後勞復病脉證并治第十四(392~398条)合六法,方六首。
第三部分:后八篇288条
辨不可发汗病脉証并治第十五(1~32条)一法,方本阙。
辨可发汗病脉証并治第十六(33~79条)合四十一法,方一十四首。
辨發汗後病脉證并治第十七(80~112条)合二十五法,方二十四首。
辨不可吐第十八(113~116条)合四证。
辨可吐第十九(117~123条)合二法,五证。
辨不可下病脉證并治第二十(124~169条)合四法,方六首。
辨可下病脉證并治第二十一(170~215条)合四十四法,方一十一首。
辨發汗吐下後病脉證并治第二十二(216~288条)合四十八法,方三十九首。
傷寒論後序
附 录
附1:宋本《伤寒论》目录与子目
附2:关于宋本《伤寒论》校勘情况的若干说明
附3:关于《伤寒论》中药物剂量折算问题
附4:方剂索引
附5:《伤寒论》版本沿革大系表
附6:主要参考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