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金钊(1963.12: )山东省莘县人,法学博士,华东政法大学科学研究院院长,二级教授,法律方法论专业博士生导师、学科带头人。曾任河南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山东大学威海副校长、法学院院长,兼任中国儒学与法律文化研究会执行会长、中国法理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先后获得第三届“中国十大青年法学家”提名奖、“全国师德先进个人”、“山东省首届十大中青年法学家”、 “山东省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自1990年至今,在《中国法学》、《法学研究》等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200余篇,按《中国知网》的数据,系法理学学科博士生导师中发文量最多、引用率前五的学者;在北京大学出版社等出版《法律解释学》、《法律方法论研究》等专著、教材20余部,对中国法律方法论、法律解释学研究和学科的创建做出过较大贡献。近五年主持完成国jia级、部级科研项目6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