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新苗 男,汉族,1964年10月生,湖南东安人,国际私法博士,法学二级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湖南师范大学党委委员、副校长。 2012年入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第七届、第八届国务院学科评议组成员,第五届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教育部高等学校法学学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中宣部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理论人才,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规划评审组专家,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理事,第三届湖南省优秀社科专家,湖南省芙蓉学者特聘教授,湖南省学科评议组成员,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第*层次人选,湖南省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等。 1997年获武汉大学国际私法专业博士学位,博士毕业后到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任教,是湖南省引进的第*位国际法学博士,曾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院长、社会科学处处长、教务处处长、评建办主任等职。在中国社科院法学所做过博士后研究,先后留学德国和瑞士,与欧洲著名法学家合作研究跨国收养法律问题。在国际私法领域有独到的研究,是我国目前唯*从事跨国收养法理论研究的专家,同时,在法律逻辑学方面有较深入的研究,对法学方法论的感悟独特。主讲过《国际私法》《比较民商法》《涉外婚姻家庭法》《法律逻辑学》《国际法学方法论》和《法律英语》等课程。其中《国际私法》作为国家*资源共享课已在爱课程网上线。 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招标课题1项、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1项、国家社科基金青年课题1项、国家社科基金一般课题1项、省部级课题10余项,在《法学研究》《中国法学》《法学家》《法学评论》等国内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在港澳台及国外学术刊物发表中英文论文5篇;出版个人学术专著6部,主编“十一五”国家*规划教材2部、“十二五”国家*规划教材1部、国家*精品课程1门、资源共享课1门,担任法学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负责人。获教育部人文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1项,司法部优秀科研成果三等奖1项,湖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2项,湖南省优秀社科成果一等奖1项、二等奖3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