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一条【个别调整刑事责任年龄】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条【增设妨害安全驾驶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条【修改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现强令、组织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条【增设危险作业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五条【修改生产、销售假药罪(现生产、销售、提供假药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六条【修改生产、销售劣药罪(现生产、销售、提供劣药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七条【增设妨害药品管理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八条【修改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现欺诈发行证券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九条【修改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十条【修改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十一条【修改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十二条【修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十三条【修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十四条【修改洗钱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十五条【修改集资诈骗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十六条【修改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处罚】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十七条【修改假冒注册商标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十八条【修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十九条【修改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十条【修改侵犯著作权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十一条【修改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十二条【修改侵犯商业秘密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十三条【增设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商业秘密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十四条【修改单位犯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处罚规定】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十五条【修改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十六条【修改强奸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十七条【增设负有照护职责人员性侵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十八条【修改猥亵儿童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二十九条【修改职务侵占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条【修改挪用资金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一条【修改袭警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二条【增设冒名顶替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三条【增设高空抛物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四条【增设催收非法债务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五条【增设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六条【修改开设赌场罪、增设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七条【修改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八条【增设非法采集人类遗传资源、走私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三十九条【增设非法植入基因编辑、克隆胚胎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条【修改污染环境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一条【增设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陆生野生动物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二条【增设破坏自然保护地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三条【增设非法引进、释放、丢弃外来入侵物种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四条【增设妨害兴奋剂管理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五条【修改食品监管渎职罪、增设药品监管渎职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六条【修改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军事秘密罪】
刑法修正案(十一)第四十七条【修改军人违反职责罪适用的主体范围】
附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
本书作者分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