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6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刑法修正案(十一)》。这是自1997年刑法全面修订以来,又一次重要的修改完善。1997年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刑法作了一系列修改补充,先后通过了一个决定、十一个刑法修正案和十三个有关刑法的法律解释。总体来看,我国这一时期刑事立法活动比较活跃。一方面,刑法对于依法惩处犯罪、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人权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刑事犯罪情况的变化,及时对刑法作出修改、补充、解释,是刑法适应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另一方面,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保障性地位的基本法律,刑法应当保持稳定,刑法的修改需要极为慎重,这也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加强和完善刑事法治的必然要求。《刑法修正案(十一)》是继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2017年《刑法修正案(十)》之后,又一个无论体量还是分量都比较重的修正案。这次刑法修改,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将党中央决策及时转化为法律制度;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适应新时代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社会危害严重的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对一些社会危害较轻,或者有从轻情节的犯罪,留下从宽处置的余地和空间,体现德主刑辅、明德慎刑的法治理念;坚持问题导向,对实践中突出的问题,人民群众为关切的问题,及时对刑法作出调整,以回应实践需要,适应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主要内容上,强化对安全生产犯罪的预防和惩治;完善食品药品犯罪规定;从严惩处造成金融乱象的犯罪;加强对企业产权的平等保护;强化公共卫生刑事法治保障;加大对知识产权的刑法保护力度;加大对污染环境犯罪的惩处力度等。为了便于广大司法工作人员和人民群众及时掌握这次刑法修改的精神与主要内容,同时,也便于系统学习和准确把握整部刑法的精神与条文的具体含义,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从事刑事立法工作的同志对刑法制定和修改的有关情况进行了系统梳理,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立法精解(上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