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出版活动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是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的重要模块之一。为了方便考生集中学习这些知识并在日常工作实践中经常查阅,我们于2002年编纂了《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作为考试学习用书,供初级、中级考生共同使用(目录中以不同的符号标记说明了初级、中级的学习重点)。此后,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发展,根据《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试大纲》对考试要求的不断调整,该书有过数次修订。本版《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以2020年版为基础,在以下四个方面进行了修订:一是替换文件。2020年9月24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通知,公布了《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原新闻出版总署印发的《出版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同时废止;2017年2月1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公布了新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11年3月15日发布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同时废止:2017年5月2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令第1号公布了新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本版均以新文件替换了旧文件。二是修改文件。2020年11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决定》,本版据此对书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作了修订。对书中收录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著作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出版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法规汇编编辑出版管理规定》,选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宗教事务条例》部分条款,本版均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修订文件进行了修改。三是增补文件。2020年6月5日,国家新闻出版署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络文学出版管理的通知》,为新形势下加强网络文学出版管理、规范网络文学行业秩序提供了基本遵循。2021年1月28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新闻出版署联合印发《关于深化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明确了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主要内容和组织实施原则,对出版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指导意义。2020年9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这是有关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问题的司法解释。本版收录了这三个重要文件。四是删除文件。根据2016年6月25日公布的《国务院关于宣布失效一批国务院文件的决定》,本版删除已经失交效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取缔非法出版活动的通知》。《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重在规范互联网站登载新闻的业务,与出版工作的相关性不强,本版不再收录。全国出版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自2020年开始启用新版(2020年版)辅导教材,该书与新版辅导教材相配套,既可作为报考出版专业资格考试人员的重要复习、备考用书,也可供从事编辑出版工作的其他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参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