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高品质产品的需求,促进国民经济高质量发展,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体系。将目前分头设立的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统一整合为绿色产品,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等体系。”2016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的意见》明确指出:“按照统一目录、统一标准、统一评价、统一标识的方针,将现有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产品整合为绿色产品,到2020年,初步建立系统科学、开放融合、指标先进、统一的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健全法律法规和配套政策,实现一类产品、一个标准、一个清单、一次认证、一个标识的体系整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