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关于统一法律适用加强类案检索的指导意见(试行)》,已于2020年7月31日开始实施。《类案检索意见》要求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缺乏明确裁判规则或者尚未形成统一裁判规则等四类情形的案件进行类案检索,通过参照以往生效类案,规范法官的自由裁量权,促进法律适用的统一。面对性质相同、情节相似的案件,不同法院、不同法官经常会作出不一致的判决。类案检索机制是辅助法官办案的一种工作机制,初衷是为了统一裁判尺度,检索到的类案对法官裁判具有一定的参照或参考作用。 如何才能高效地发现类案?类案的指导性作用如何发挥?多种类案裁判规则冲突时如何协调?本书将从实践使用和操作的角度,阐述检索类案的前提和情形,展示法官、公诉机关、当事人和律师如何检索和发现类案、如何判断案件的相似性、如何制作类案检索报告、如何参照适用类案,为司法实践中类案的办理提供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