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国际海底地理实体命名工作,中国大洋协会办公室分别在2016年和2018年组织编写出版了《中国大洋海底地理实体名(2016)》和《中国大洋海底地理实体名(2017)》(以下简称《名录(2017)》),是目前我国非常齐全的深海海底地理实体名录,填补了我国在国际海域海底命名工作的空白,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名录(2017)》收录的252个国际海域地名大多选自由大洋地理实体命名工作组(以下简称“地名工作组”)建立的地名数据库,以《诗经》体系为主。但是随着越来越多的地名提案提交至国际海底地理实体命名分委会(SCUFN),我国提交的提案也面临着逐年剧增的压力和挑战,如中国传统文化专名受到SCUFN委员误解,部分专名被认为不够通俗易懂,我国提案的审议也受到较大的阻力。针对上述问题,自然资源部办公厅于2018年11月28日印发了《关于对外提交海底地名提案专名命名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通知,对我国向国际组织提交海底地名提案的专名命名进行了规范。在《指导意见》的指导下,2019年我国提交SCUFN的提案统一采用“群组化”、纪念发现地理实体时的自然现象、形象化词语等方式命名,并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解释命名理由,取得良好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