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2020年12月29日)
第二部分 重点问题理解与适用
《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几个重点问题的理解与适用
第三部分 条文释义
第一条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人民法院受理的劳动争议案件范围的规定
第二条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哪些纠纷不属于劳动争议的规定
第三条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劳动争议案件管辖的规定
第四条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如何确定双方起诉时的诉讼主体及案件管辖法院的规定
第五条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无管辖权为由对劳动争议案件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处理规定
第六条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当事人申请仲裁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不予受理时提起诉讼的处理规定
第七条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申请仲裁主体不适格为由不予受理时提起诉讼的处理规定
第八条
[条文主旨]
本条是关于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为纠正原仲裁裁决错误重新作出裁决后的可诉性规定
附录:新旧条文对照表
后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