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广仲)是1995年《仲裁法》颁布之后*早成立的仲裁机构之一。为更好地服务珠三角经济发展,广仲分别于2005年、2006年在东莞市、中山市设立东莞分会、中山分会。与此同时,广仲自2011年起就着手专业仲裁院的建设,分别成立了金融仲裁院、知识产权仲裁院、建设工程仲裁院、广州国际航运仲裁院。 广仲自成立以来,秉承独立、专业的原则,公正、高效地解决民商事争议。随着公信力的不断提升,广仲近年来业务年均增长超过30%,受理案件数量位于全国仲裁委员会第*,案件覆盖金融、建设工程、房地产、投资、航运、互联网等各行各业。案件当事人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如美国、德国、韩国、加拿大、新西兰、巴西,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等。 2012年,广仲设立中国南沙国际仲裁中心(以下简称南沙中心),联合港澳仲裁界以南沙中心为平台,共同推广国际商事仲裁制度。南沙中心适用国际化的仲裁通则、开放的仲裁员名册,同步运行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三套庭审模式,拥有资深的港澳专家组成的专家咨询委员会。2018年9月3日,由广仲牵头、大湾区城市群的仲裁机构共同倡议的粤港澳大湾区仲裁联盟正式成立,并在南沙中心设立联盟秘书处。 同时,广仲率先在国内推出互联网仲裁平台,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的赋能,让仲裁变得更加便捷高效。广仲建设了基于加密网络的专有云平台方案的远程音视频开庭系统,不仅可以做到涉网纠纷线上申请、线上审理,也可以实现其他案件的远程审理。 以三大庭审模式叠加互联网仲裁为特色,广仲积极开拓涉外领域,打造商事仲裁“广州模式”,将仲裁服务延伸到“一带一路”沿线国家。2019年11月20日,南沙中心以远程开庭的方式审理了一宗国际货物销售合同纠纷案件,中国当事人身处广州,而柬埔寨当事人则身处金边。此案开创了国际商事仲裁案件远程庭审的先例,从立案到当庭达成和解仅用了15天时间,充分体现了仲裁高效便捷的特征。如今,借助商事仲裁“广州模式”,广仲可以根据当事人的需要调用我国内地(大陆)、港澳台地区,甚至全世界的优质商事仲裁法律服务资源,为全球当事人提供高质量、便利化的商事仲裁服务。